为规范和加强对县社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增强为农服务能力,近日,县社全体干部职工系统的学习了《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县社主要领导对《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管理体制、产权、运营管理、收益管理、监督、责任、参照适用的范围、效力、解释权和实施日期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全体干部职工对《办法》有了深入的认识。
会议要求:一要如实核定“家底”,扎实开展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对资产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评定,列出重点监管对象;二要强化政企分开,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探索建立科学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开展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产权登记、风险防范、资产处置等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登记、使用、保管、监督等制度,加强责任落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三要加强组织学习,对各基层社、社属企业有关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办法》解读和培训,强化认识;四要加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和宣传《办法》,让干部职工重视社有资产管理、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强化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不忘为农服务初心,牢记为农服务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进一步谋划推动社有资产向为农服务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供销力量。